本片基于著名的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(O.J. Simpson)杀妻一案。
导演Edelman精准而独到的视角,让本片在深度和广度上较同题材作品都有一定突破。
纵向上,影片将时间线前展后延,回顾了辛普森的成长经历和成名道路:在USC的风光无限,在职业联盟的慢热起步和最终的功成名就,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黑人体育明星。这些对于拥有翔实数据和丰富制作经验的ESPN来说,可谓是手到擒来,参考之前的“30 for 30”系列就不难看出。
而对于“后杀妻案”时期,一个彻底跌落神坛的辛普森,影片也给出了耐心而全面的展示:他沉迷于毒品,终日与狐群狗党为伍。他为了维持生计和他可悲的名声,参加低俗的电视节目录制,贩售他的橄榄球纪念品,甚至以他的“杀人过程”为卖点,出版<假如我做了>一书 。一次又一次的自暴自弃和对公众良知的践踏,最终让他锒铛入狱,可谓“自作死,不可活”。
横向上,Edelman的关注重点不局限于案件本身,而是拓宽到种族问题、司法公正、家庭暴力、公民权利和名人效应等等。对于辛普森所处时代背景和社会状况,与最终酿成的惨案和他的悲剧人生,导演展开了合理的关联。